中国RoHS虽然已经启动和执行了很多年,但由于我国实行的列举法即达标管理目录一直没有确定而影响到执行效果。因此一直以来,达标管理目录的出台备受业界关注。
昨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意见,在意见中列举了12类产品。这次纳入征求意见稿的产品种类数量,比此前雷文处长在一次公开会议上提到的少了2种产品,详见下文。
1、电冰箱
2、空气调节器
3、吸油烟机
4、洗衣机
5、电热水器
6、燃气热水器
7、打印机
8、复印机
9、传真机
10、电视机
11、监视器
12、微型计算机
13、移动通信手持机
14、电话单机
如何应对中国RoHS?
如何应对中国RoHS?广电计量的技术专家提醒被纳入这12种产品范围的生产企业:
1、中国RoHS不等于欧盟RoHS,虽然二者有管控范围、限制物质以及有害物质限值部分相似,但还是差别很大,还有标签标识等要求也不一样。
2、中国RoHS适用于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也就是说,进口产品也要满足要求;
3、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法规标准动向,切实做好以下准备:
1)调查供应链中国RoHS符合性情况,执行欧盟RoHS供应商要重视与中国RoHS的差异性,没有欧盟RoHS推行基础的企业应加强抽检;
2)加强内部制程的符合性,有条件的引入QC 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
3)加强IQC、成品等环节的抽检工作。
附通知全文:
为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降低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16年1月6日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联合部长令第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同时,归纳整理了《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附 件:
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2.《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