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于其官方网站发布新专题内容,说明英国脱欧带来的影响,并以问答形式向企业提供建议。
在欧洲一众监管机关中,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致力推动落实欧盟化学品法例,为保障人体健康及环境作出贡献。港商时常接触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便是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息息相关的化学品法例范畴。
目前,欧盟的化学品法例适用于31个欧洲国家,包括28个欧盟成员国及3个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及挪威。全球各地很多人士都认为,REACH法规是规管安全处理化学品最先进的法例,成本也最高。事实上,REACH法规本身也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及包括英国在内的各国机关授予监管职能。
同样,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也获欧盟立法机关授权,管理《生物杀灭产品规例》、《分类、标签及包装规例》及《事先知情同意规例》的实施情况。
2017年3月29日,英国引用《里斯本条约》第50条启动脱欧程序,除非英国和欧盟最终就过渡期达成共识,延长脱欧期限,否则英国预计将于2019年3月30日起成为非欧盟国家(第三方国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在网站强调,英国脱欧影响深远,因为届时欧盟为内部市场经济体内多个行业所订的监管机制将不再直接适用于英国。事实上,除非英国在脱欧后继续沿用欧盟规例,否则该等规例将无法继续作为双方合作的依据。因此,无论是位于英国或余下27个欧盟成员国的公司,其按照上述规例所得的权利及责任将受明显影响。
就REACH法规而言,英国脱欧将带来重大实际影响。目前,英国公司已完成超过5000项REACH注册,数量仅次于德国。此外,有关《生物杀灭产品规例》方面,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醒企业应小心留意现时由英国评核的任何物质或产品审批、续期或互认程序进度。该局指出,英国在脱欧后便成为第三方国家,除非其实施相近法例,否则便不得作为《生物杀灭产品规例》规定的评核或参考成员国。此外,英国脱欧也对在当地成立的公司带来影响。根据《生物杀灭产品规例》,产品授权持有人必须于欧盟成立。因此,英国公司届时须把授权转到欧盟区内的新持有人名下。
脱欧后,英国将无法继续使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全球化学品特性资料库,以及该局为监管目的提供的主题资料库及信息科技工具。另外,由于只有欧盟成员国方须以合作伙伴身份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合作,落实监管程序,所以英国机关将不再参与使用有关资料。事实上,英国机关日后仅可使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在网站公开提供的各种化学品资料,与普罗大众无异。
有责任遵守REACH法规规定的公司(例如香港进口商及买家)或须重新审阅其REACH法规合规条文。一般而言,有关条文应已载入化学品供应协议内。
假如英国决定留在单一市场,例如在离开欧盟后,像挪威般成为欧洲经济区成员国,那么对所有须遵守REACH法规的公司而言,一切将维持不变。在这个情况下,REACH法规仍将适用于英国。英国将留在现时的化学品单一市场,并保留和REACH有关的注册资料,但不能参与日后欧盟化学品政策的决策过程。
然而,倘若英国在无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离开欧盟,或与欧盟达成不包括相关REACH条文的自由贸易协议(例如像瑞士般成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那么情况便复杂得多。在这两种情况下,REACH法规均不再适用于英国,化学品贸易或会因此承受极大冲击。届时,英国政府要解决危机,便须订立一套与REACH法规相似的全国化学品监管政策,应对相同问题。在英国脱欧后,这套取代REACH法规的监管法律必须获得欧盟机关认可,英国化学品业方能在可行情况下继续进入欧盟单一市场,而毋须面对额外监管障碍。
假如REACH法规不再适用于英国,而其制度又未获欧盟机关认可,则英国公司便须委托位于欧盟市场的进口商或在欧盟委任唯一代表,为他们的化学品办理注册。同时,对英国国内根据REACH法规注册的制造商、进口商及唯一代表而言,其资格的有效性将会成疑。虽然英国公司可撤销现有的REACH注册,由欧盟市场进口商或唯一代表的注册代替,但合规成本或会因此倍增。截至目前为止,在英国完成的注册中,超过四成是由唯一代表为非欧盟制造商提交。英国脱欧后,这些唯一代表将要迁往欧洲经济区,以继续为国际制造商提供服务,确保业务不会流失。
英国和欧盟就脱欧条款及双方日后关系的谈判需时,结果难料。因此,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网站将不时为这个新专题内容提供更新、更详尽的资料。此外,该局也建议所有位于英国及余下27个欧盟成员国的公司密切留意立法及脱欧谈判进展,了解日后责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