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办理产品CCC认证成都3C认证检测单位
CCC是中国强制认证计划的缩写,要求制造商在合法销售产品之前获得其产品的批准,CCC于2002年5月1日实施,并于2003年8月1日全面生效,CCC包含大多数电气产品的安全和EMC部件,仅适用于大多数汽车部件的安全性。
成都实验室是集基础研究、标准化、检测、认证、检验、计量、能力验证及质量提升延伸服务(实验室技术服务、培训等)于一体的第三方质量技术服务品牌。
成都实验室作为国家认监委(CNCA)指定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测实验室及认证机构,成都实验室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CCC认证+检测”一站式服务,节省时间和成本。
成都实验室拥有较为全面的检测和认证服务资质: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测实验室及认证机构、自愿性产品认证机构;是国家批准授权和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能力验证提供者、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建有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家日用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12个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拥有15个IEC对接平台和11个国家标准平台,是我国电器行业接轨国际、提高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支撑平台,亦是国内电器领域的应用型研究机构和技术创新平台。
在国际方面,是IECEECB体系国家认证机构及检测实验室,德国DAkkS、美国A2LA认可实验室,美国FCC、美国CPSC、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Inmetro、新加坡NEA、埃及EOS等政府机构认可检测机构,日本PSE指定检测机构,厄瓜多尔、巴拿马、乌拉圭、巴林、阿曼等国家产品符合性认证机构,并获得沙特SASO、海湾GSO及埃及GOEIC认可及授权。出具的报告和证书获得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机构的认可。
2018年11月CNCA公布,一些产品被排除在CCC认证之外,这些产品不再需要强制性的CCC认证,现在可以获得自愿认证,以证明符合中国相关法规;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认证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认证,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
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现予公布。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大类、产品种类及代码)
一、电线电缆(3种)
1.电线组件(0101);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0104);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0105)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5种)
4.插头插座(0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0202);6.器具耦合器(0204);7.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0206);8.熔断体(0205、0207)
三、低压电器(2种)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10.低压元器件(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308、0309)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
11.小功率电动机(0401)
五、电动工具(3种)
12.电钻(0501);13.电动砂轮机(0503);14.电锤(0506)
六、电焊机(4种)
15.直流弧焊机(0603);16.TIG弧焊机(0604);17.MIG/MAG弧焊机(0605);18.等离子弧切割机(0607)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
19.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0701);20.电风扇(0702);21.空调器(0703);22.电动机-压缩机(0704);23.家用电动洗衣机(0705);24.电热水器(0706);25.室内加热器(0707);26.真空吸尘器(0708);27.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0709);28.电熨斗(0710);29.电磁灶(0711);30.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0712);31.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0713);32.微波炉(0714);33.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0715);34.吸油烟机(0716);35.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0717);36.电饭锅(0718);37.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0719)
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共计18种)
38.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39.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40.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41.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0808);42.电子琴(0813);43.微型计算机(0901);44.便携式计算机(0902);45.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0903);46.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0904);47.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5);48.扫描仪(0906);49.服务器(0911);50.传真机(1602);51.无绳电话终端(1604);52.移动用户终端(1606);53.数据终端(1608);54.多媒体终端(1609);55.电源(0807、0907)
九、照明电器(2种)
56.灯具(1001);57.镇流器(1002)
十、车辆及安全附件(13种)
58.汽车(1101);59.摩托车(1102);60.电动自行车(1119);61.机动车辆轮胎(1201、1202);62.摩托车乘员头盔(1105);6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120)(2020年6月1日起实施);64.汽车安全玻璃(1301);65.汽车安全带(1104);66.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1109、1116);67.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1110、1115);68.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114);69.汽车行驶记录仪(1117);70.车身反光标识(1118)
十一、农机产品(2种)
71.植物保护机械(1401);72.轮式拖拉机(1402)
十二、消防产品(3种)
73.火灾报警产品(1801);74.灭火器(1810);75.避难逃生产品(1815)
十三、安全防范产品(2种)
76.入侵探测器(1901);77.防盗报警控制器(1902)
十四、建材产品(3种)
78.溶剂型木器涂料(2101);79.瓷质砖(2102);80.建筑安全玻璃(1302)
十五、儿童用品(3种)
81.童车类产品(2201);82.玩具(2202);83.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207)
十六、防爆电气(17种)
84.防爆电机(2301);85.防爆电泵(2302);86.防爆配电装置类产品(2303);87.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2304);88.防爆起动器类产品(2305);89.防爆变压器类产品(2306);90.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2307);91.防爆插接装置(2308);92.防爆监控产品(2309);93.防爆通讯、信号装置(2310);94.防爆空调、通风设备(2311);95.防爆电加热产品(2312);96.防爆附件、Ex元件(2313);97.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2314);98.防爆传感器(2315);99.安全栅类产品(2316);100.防爆仪表箱类产品(2317)
十七、家用燃气器具(3种)
101.家用燃气灶具(2401);10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402);103.燃气采暖热水炉(2403)
注:*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7种),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12种)。
注:因我司是涉密单位,不便网络推广宣传时展示更多信息,如有业务咨询,请及时联系客服人员获取我司相关资质及业务解决方案。
机构名称:成都第三方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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