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电池法(BattG2)标识要求,如何办理德国电池法
2021年1月1日德国新版电池法(BattG2)正式实施,近期有不少卖家询问我们,电池法标识长什么样子呢?应该如何使用呢?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一起看看电池法标识都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吧!
1、在电池首次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有义务在电池上面标明如下电池法标识:
2、如上标识必须至少占用电池最大一面的面积的3%,但标识的长度和宽度都不可超过5厘米。如果被标记的物体是圆柱体,则标识必须至少占物体表面积的1.5%,但长度和宽度都不超过5厘米。
3、在电池首次投放市场之前,制造商有义务在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量超过0.002%或铅含量超过0.004%的电池上面标注超量金属的化学符号(Hg, Cd, Pb)。化学符号应标注在电池法标识的下方,每个化学符号应至少占据电池法标识面积的1/4(如下图所示)。
4、如果电池法标识或化学符号占用的面积少于0.5厘米长和0.5厘米宽,则可以免去相应的标记。取而代之就必须在包装上体现电池法标识和化学符号,标识和每个化学符号的长度和宽度不得少于1厘米。如果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在电池上标记,应适用第1句和第2句中的要求。
5、电池法标识和化学符号必须清晰可见,可辨认且永久牢固。
6、制造商有义务在车辆和便捷式电池首次投放市场之前,在上面体现明显、清晰且不可磨灭的电容量说明。容量的确定和容量说明的设计应符合第27条第3款以及2010年11月29日欧盟法规第1103/2010号条例规定的要求,该条例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06/66/EG号指令制定了便携式二次(可充电)电池和蓄电池以及汽车电池和蓄电池 (官方文件ABI. L 313, 2010年11月30日,第3页)的容量指示要求。
7、只要不违反第1、3或第6款中有关标记的规定,就允许附加自愿标记。
注:因我司是涉密单位,不便网络推广宣传时展示更多信息,如有业务咨询,请及时联系客服人员获取我司相关资质及业务解决方案。
机构名称:成都第三方检测有限公司
联 络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1-2323-1768
邮箱地址:sales@wanttest.com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武东三路康特科技园
联系方式:
测试基地分部:
部分合作客户: